以司法救助彰顯公平正義
【關鍵詞】司法救助制度
【事件】今年是我國司法救助制度實施十周年。十年間,我國司法救助制度從無到有、不斷健全,為因案致貧、因案致困的群眾提供輔助性救濟,在保障和改善民生、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等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,為人民群眾撐起了一把“暖心傘”。
【點評】
“我有了開始新生活的希望!”收到司法救助金后,云南建水的王先生激動之情溢于言表。此前,身患殘疾的他因司法案件中經濟幫助費落實困難而陷入困境。法有尺度,亦有溫度,當地人民法院干警了解情況后伸出援手,為他申請了司法救助,解了燃眉之急。
習近平總書記強調:“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。”司法機關要做到案結事了、群眾滿意,就需要將公平正義的價值追求貫穿于案件辦理的全過程。2014年,《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(試行)》印發,明確對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權,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,采取輔助性救濟措施。經過十年的探索優化,司法救助制度不斷完善,將為困難群眾送去更多溫暖。
實現應救即救、應救盡救,讓暖心保障最大限度覆蓋所需群眾,需要健全主動發現機制。在重慶,人民法院研發司法救助智審平臺,實現司法救助案件啟動、困難情況核實、救助資金發放等全流程網上辦理;在浙江磐安,檢察院構建大數據模型,助力實現救助線索的智能篩選和救助金額的精準測算;在北京,為更好服務流動人口,檢察院工作人員跨越千里將救助金送上門……致力于早發現、早救助、早幫扶,把大數據與“鐵腳板”結合起來,把技術驅動與靠前服務結合起來,司法救助工作的效率和精準性得以不斷提高。
做好對困難群眾的兜底保障,必須寫好“后半篇文章”,推動司法救助與其他社會救助有效銜接、緊密配合,實現從“雪中送炭”到“溫暖常伴”。湖南一對年幼姐弟因刑事案件負傷,醫療負擔沉重,當地法院聯動民政、教育等部門,在司法救助外為其提供家庭低保、助學減免等一系列保障;四川一企業資產處置困難,職工債權難以清償,當地法院探索建立“司法救助+”共助模式,攜手社會慈善力量保障企業職工權益。把好事辦好、實事辦實,暢通司法機關與社會救助職能部門的聯動機制,積極整合社會資源、愛心力量,才能將扶危濟困的保障網越織越密。
一頭牽著民生福祉,一頭系著司法關愛,十年來,司法救助制度積極回應群眾急難愁盼,彰顯了法治溫度,讓公平正義更可觸可感。面向未來,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取向,以改革之力打造全鏈條、高效能的司法救助制度體系,必能進一步彰顯公平正義,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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